第一次办理
位置:所在区或县的公安局(市公安局不能办)。
办理时限:15个工作日。
费用:通行证工本费100元,签注费用见下面。
所带物品清单:
仅交验:
- 身份证
- 户口本
上交:
- 照片回执(一个月有效)
- 填写完整的《广东省居民个人赴香港旅游申请表》(打印有效,贴二寸照片)
-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
- 户口本复印件一份
换发通行证
办理条件:签注页即将用完,或者即将到期。
与第一次办理手续相同,除此之外还要带:
- 通行证原件(仅交验,剪角)
- 通行证个人信息页复印件一份(上交)
签注
费用:
- 三个月/一年前往香港/澳门一次:20元
- 三个月/一年前往香港两次:40元
- 一年前往香港无限次(仅限深圳居民):100元
- 再次签注邮寄:15元(包括上门取证和还证)
再次签住办理时限:10个工作日(经验表明一般5天左右即可完成)
随办理通行证顺便办理的签注免邮寄费。
再次签住可在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申请,填写个人信息即可,上门取证、还证均无需本人亲自操作(即可由他人代替),也无需进行身份验证。可以同时办理多人的再次签注,但每份通行证都需要交一份邮寄费用。